各学院:
为促进博士研究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拓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视野,培养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5年博士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一)资助对象应为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国际学术会议主题应与研究生所学学科专业领域紧密相关,且会议时间应在论文答辩完成之前;
(三)同一导师的博士生原则上每年资助不超过一人;每位博士生在校期间最多获得学校资助一次;
(四)国际学术会议应为各学院认定的本学科领域的高水平学术会议,原则上要求是国际权威学术团体在境外组织召开、出版正式会议论文集并由国际知名索引机构检索、水平较高、组织成熟、定期召开的系列国际学术会议。
(五)国际学术会议与会形式应为口头报告(Oral Presentation),特别优秀的张贴论文经学院推荐也可申请。
(六)国际学术会议录用的论文须以湖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申请人本人为第一作者;
(七)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用外语自由会话、宣读论文、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八)正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资助名额及内容
2025年计划资助30名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项目资助经费根据会议举办地、参会形式和会议预算等核定,可用于报销项目录取人员在参加学术会议期间的往返旅费、会议注册费、签证相关费用及住宿费等。
三、申请与资助程序
学校分两批次接受项目申报,分别为5月、10月。
(一)研究生申请及材料要求
计划申请的研究生请于5月20日(10月20日)前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学院审核推荐。申请材料如下:
1.《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申请表》;
2.论文录用函或大会邀请函(明确论文已被接收、明确参会形式为Oral Presentation);
3.会议背景资料、官方会议日程安排表(官方会议日程首页和记载申请者口头宣读时间的对应页)。如无官方日程安排表,提交情况说明;
4.录用论文。
(二)学院审核推荐
5月26日(10月27日)前,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博士生所申请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主题、论文录用函或大会邀请函、在所属领域的会议级别等情况进行审核。将推荐人员汇总表及申请人材料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组织材料审核和评审,确定项目录取人员名单并核定资助金额。
(四)参会与结项
1.参会审批。录取人员参加会议前,须提前与所在学院沟通出访行程,根据学院要求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后,通过学校“个人门户”>>“外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出国审批手续。
2.会后总结。录取人员须于会议结束后一个月之内(遇寒暑假顺延)在所在学院做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并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总结报告》、正式邀请函、论文录用情况证明、申请者宣读论文时间安排表、会议网址以及个人作报告图片等(国外参会照片不少于4张,学院报告情景照片不少于2张,请将参会照片放入word文档并进行相应的文字说明)。
3.费用报销。研究生院审核项目总结材料后,录取人员持相关审批件及票据至所在学院办理报账手续,费用报销标准按照学校计划财务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1.各学院、导师应积极支持博士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和导师给予配套资助。
2.请各学院对照湖南大学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梳理更新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目录,确定会议级别(顶级会议、A类会议、B类会议),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后,于5月26日前将更新目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项目按照《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湖大研字[2014]37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楼D栋406)
联系邮箱:peiyangban@hnu.edu.cn
附件:
1.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申请表
2.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高水平会议项目学院汇总表
3.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4.湖南大学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目录
5.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