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

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的精神,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俄乌白项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与申报条件

1.本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各学院先行申报项目,报研究生院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

2.中俄各大学联盟中方牵头高校可依托联盟在中俄教育科研合作交流中的平台,统筹联盟中方高校选派学生、学者赴俄高校学习研修、开展科研合作或者课题研究。由各大学联盟中方牵头高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并作为受理单位,受理联盟内各中方高校人员的申请。

3.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学院可结合各单位“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4.学校每年至多可新申报项目2项(到期执行满3年且申请继续执行项目不计入新申报项目),且每个新立项项目的申请合作单位至多不超过5个。

5.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6.各学院须于2024年11月10日-20日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并线上填写申报项目信息、与外方合作协议中文及外文版,网上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2。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10-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不支持语言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1.2024年11月10日前,申报学院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hnu.edu.cn。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项目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信息采集表》须经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D406培养办公室。

2.11月10日-20日,申报学院完成项目网上申报,上传相关材料。

3.11月20日-30日,研究生院评审确定申报项目,补充推荐资料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4.2024年12月-2025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项目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公布新获批项目。项目申报单位使用受理单位账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manager)查询立项结果,查看并下载立项材料。获批项目自2025年开始执行。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1.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由项目单位承担获批项目执行、人员选派及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

2.项目单位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通知后,应逐一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

3.获批项目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

4.对于执行中项目,项目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录取及派出情况、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单位须对项目进行 全面总结。

总结须于每年项目申报期间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5.对于执行满三年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之外,须同时提交项目继续执行申请,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

五、联系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玥玢、陆子怡

联系电话:010-66093933/3559

传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2.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21813,0731-88822824

原通知链接:

2025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遴选工作启动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32

附件:

1.2025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

2.“项目制”线上平台申报使用说明

3.项目信息采集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5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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