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4年拟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450名左右(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公布的计划为准),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含招生资格审核制)三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
3、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全日制脱产学习,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招收对象为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考生,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2)资格审查: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的考生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1)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6日下午开始,具体安排由报考学院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①-⑥装订成册):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④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两份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在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须在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硕士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博士生录取资格。
录取考生于2014年9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我校继续开展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工作,详情请查看《关于开展2014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行工作的通知》。
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即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的可申请硕博连读。根据《关于湖南大学2014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进行推荐、选拔。
验证:持硕士研究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学院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硕博连读生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复试合格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如无异议者拟录取为硕博连读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4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013年9月30日前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后打印《申请意向表》,复试时同申请材料一起交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
(2)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直博)资格证明;
(4)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学院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申请人可以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博生)资格的同学到母校领取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到母校办理报名确认。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已经完成硕士生报名手续的学生须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办理确认。
在11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本校直博生通过学院统一送交)。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014年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我校将继续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对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资助面达到100%,同时设置助教、助研岗位提供给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各阶段,若学业表现突出还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科研能力特别优秀的,列入学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计划。通过这些举措大力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使研究生能够安心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信息。
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执行,如有调整,最终以湖南省物价局等部门的批文为准。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属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持有加盖公章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6、建议考生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现场确认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
单位代码:10532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82)
咨询电话:0731-88822856 传真电话:0731-88822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