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上午,校学位评定会在研究生院楼D栋403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共有219人申请硕士学位,53人申请博士学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与会委员对以上申请人员材料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会议表决,决定授予219人硕士学位,52人博士学位(学位授予名单详见http://gra.hnu.edu.cn/index/xxgk/xwsymd.htm)。
本次学位评定会获得学位人员的学位证书集中发放时段为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4月2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发放地点为研究生院楼D栋405B室。遗留证书发放时间为每周一的上午8:30—11:40、周五的下午14:30—17:30,节假日和其余工作时间不再发放学位证书,发放地点为研究生院楼D栋405B室。请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应届毕业研究生都必须在离校系统中http://lxxt.hnu.cn/ 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学位证书(离校系统的相关问题请咨询88821350)。往届毕业研究生(2013年6月份前获得毕业资格的研究生)和留学生继续使用纸质版“离校单”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单请到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xwxk/xwsy.htm下载。同等学力人员无需办理离校手续,凭财务处出具的学位申请费缴费收据即可领取学位证书。
2.毕业生务必先登录离校系统中登录查看自己信息,当所有项目审核状态均显示为“通过”时才能来学位办领取学位证书,并记住自己的学位证书编号,以免浪费时间排队和影响他人正常领证。
3.毕业研究生在确定所有离校手续办理完成后,本人领取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刷身份证”领取研究生学位证书。
4.代领学位证书必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刷卡用)、由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必须注明代领人姓名、性别和联系电话)、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验)及复印件(收)。一人同时代领多人学位证可只提交一份复印件。并在《学位证书发放登记册》上签署代领人姓名,方可领取证书。
5.学校将学位证书自学位授予名单公示之日起义务保留两年。
本次学位评定会的学位授予决议书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至研究生院楼D栋405B学位办高瞻老师处领取。
所有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归档处理完后将全部移交湖南大学档案馆存档(档案馆位于图书馆9楼,联系电话:88821537),学位档案以外的其他档案由所在学院保管,学位办没有留存任何学生档案。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