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的博士学位证书原定于2016年7月26日开始发放,由于此段时间正值暑假,为方便博士生领取证书,经研究决定提前至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开始发放证书。请同学们在学校工作时间内来逸夫楼北206学位办陈老师处领取并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2013年6月及以后获得学位的研究生都必须通过离校系统办理离校手续,留学生继续使用纸质版“离校单”办理离校手续。详情见《关于研究生使用离校管理系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2.毕业生务必先登录离校系统中登录查看自己信息,当所有项目审核状态均显示为“通过”时才能来学位办领取学位证书,并记住自己的学位证书编号,以免浪费时间排队和影响他人正常领证。
3.毕业研究生在确定所有离校手续办理完成后,本人领取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刷身份证”领取研究生学位证书。
4.代领学位证书必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刷卡用)、由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必须注明代领人姓名、性别和联系电话)、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验)及复印件(收)。一人同时代领多人学位证可只提交一份复印件。并在《学位证书发放登记册》上签署代领人姓名,方可领取证书。
毕业证书由培养办何东明老师(88821813)制作,毕业证书领取在各自学院。硕士学位材料由各个学部处理完毕后将送静园打印社(85860402)进行归档处理,博士学位材料会后将立即送静园打印社(85860402,15367318402)进行归档处理,处理完毕后将送湖南大学档案馆存档(88821537;88822230),学生想复印学位材料里面的任何东西请拨打以上电话联系。学位办不存在任何学生档案。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