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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为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结合学校博士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7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拨方式

硕博连读包括硕博连读(1+4)方式和硕博连读(2+3)方式。

二、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本校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四)课程学习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外语水平良好;

(五)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三、招收专业和导师

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所列的招生导师及学科专业均可接收硕博连读生,所招收的博士生占导师2017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017年1月16日~2月24日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费,下载打印报名表,提交下列材料:

(1)《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中用A4纸下载打印);

(2)《湖南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生申请表》(点击下载);

(3)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5)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6)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7)两份专家推荐书。

2.学院审核

学院组织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3.综合考核

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要求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科背景、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外国语能力测试、材料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录取和公示

2017年3月3日前,各学院完成录取工作,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2.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或研究生院提出。

六、相关说明

1.各学院可在学校选拔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选拔方案。

2.硕博连读生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②硕士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③硕士期间,申请人未进行全脱产学习的,档案不在学校的。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为准。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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