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结合学校博士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7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拨方式
硕博连读包括硕博连读(1+4)方式和硕博连读(2+3)方式。
二、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本校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四)课程学习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外语水平良好;
(五)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三、招收专业和导师
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所列的招生导师及学科专业均可接收硕博连读生,所招收的博士生占导师2017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017年1月16日~2月24日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费,下载打印报名表,提交下列材料:
(1)《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中用A4纸下载打印);
(2)《湖南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生申请表》(点击下载);
(3)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5)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6)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7)两份专家推荐书。
2.学院审核
学院组织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3.综合考核
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要求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科背景、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外国语能力测试、材料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录取和公示
2017年3月3日前,各学院完成录取工作,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2.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或研究生院提出。
六、相关说明
1.各学院可在学校选拔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选拔方案。
2.硕博连读生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②硕士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③硕士期间,申请人未进行全脱产学习的,档案不在学校的。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