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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档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位拟录取考生:

为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档和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审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填报并提交《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以下简称政审表)此表由考生现所在单位填写。

拟录取考生须于2026710日前交(寄)至拟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政审表的,录取通知书暂缓发放。

二、档案调取及定向协议签订

调档函由拟录取学院发放给考生,请考生将调档函交给学习工作单位,办理档案调取手续。

(一)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2026715日前将全部档案、工资关系(在职考生需提供离职证明材料)调入我校。

(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通过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在线签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应按要求于2026715日前将档案调入拟录取学院。

2.其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2026710日前将本人及所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三方协议书(一式四份)交(寄)至拟录取学院,不再将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

定向协议模板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下载。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1.发放时间

经公示无异议,且政审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教育部批准后,预计7月中旬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请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2.确认通知书邮寄地址

为及时准确收到录取通知书,2026625—710日,所有拟录取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在通讯地址修改模块确认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和手机号码。直博生可通过页面忘记编号或者密码功能查询报名号,查询时报名批次请选择第二批次。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应详细、准确、有效,以确保录取通知书能顺利寄达本人。

若不需邮寄,可在系统通讯地址中填写自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院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未按时登录系统进行确认的,录取通知书将按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邮寄。

四、注意事项

1.请勿将人事档案、政审表、协议书寄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2.未按时提交政审表者,录取通知书暂缓发放。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3.所有新生入校后,经我校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人事档案等材料退还原单位。

4.欢迎各位考生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获知有关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