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为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档和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审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填报并提交《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以下简称政审表),此表由考生现所在单位填写。
拟录取考生须于2025年7月10日前交(寄)至拟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政审表的,录取通知书暂缓发放。
二、档案调取及定向协议签订
调档函由拟录取学院发放给考生,请考生将调档函交给学习工作单位,办理档案调取手续。
(一)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2025年7月15日前将全部档案、工资关系(在职考生需提供离职证明材料)调入我校。
(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通过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在线签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应按要求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档案调入拟录取学院。
2.其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2025年7月10日前将本人及所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三方协议书(双面打印,一式四份)交(寄)至拟录取学院,不再将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1.发放时间
经公示无异议,且政审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教育部批准后,预计7月中旬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请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2.确认通知书邮寄地址
为及时准确收到录取通知书,2025年6月26日—7月3日,所有拟录取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在“通讯地址修改”模块确认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和手机号码。直博生可通过页面“忘记编号或者密码”功能查询报名号,查询时报名批次请选择“第二批次”。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应详细、准确、有效,以确保录取通知书能顺利寄达本人。
若不需邮寄,可在系统通讯地址中填写“自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院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未按时登录系统进行确认的,录取通知书将按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邮寄。
四、注意事项
1.请勿将人事档案、政审表、协议书寄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2.未按时提交政审表者,录取通知书暂缓发放。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3.所有新生入校后,经我校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人事档案等材料退还原单位。
4.欢迎各位考生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获知有关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