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选拔真正具有培养潜力的合格生源,并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把好新生入学质量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5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有关文件及《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隆平分院(以下简称分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分别负责复试录取办法制定实施和复试录取监督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分院的领导为组长,小组成员由分院领导和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等担任,负责分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分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复试监督小组由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分院党总支书记和纪检委员等担任,负责分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2、成立分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笔试专业课命题、评卷及面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本学科5-7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报考该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
二、复试基本条件
1、根据《湖南大学2019年硕士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分院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湖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参见下表:
类别 |
报考学科门类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备注 |
学术学位 |
生物学[0710] |
325 |
50 |
50 |
90 |
90 |
|
2、分院将于3月12日左右在分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三、2019年招生计划及已招推免生人数
专业 |
招生名额总数 |
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占招生名额) |
夏令营营员上线人数 |
071000生物学 |
40 |
4 |
8 |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1、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3月22日上午8:00-12:00。
资格审查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892号湖南大学研究生院隆平分院大楼(湖南省农科院科技交流活动中心)二楼209室,联系电话0731-84691831。
2、复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分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应届生: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4)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5)获奖证书;
(6)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7)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及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完成网上缴纳复试费,请及时关注湖大研招网关于复试缴费通知。复试费标准:120元/人。
4、复试科目的更改:在网上报名时未填写复试科目或复试科目信息填写有误的考生,于3月14日前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更改。
五、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1、复试时间:2019年3月22-23日。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做规格化处理。
时间: 3月23日下午14:30 -16:30
地点:详见分院官网通知。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40分,其中: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计30分,专业综合面试计110分。
时间:3月22日下午1:30开始(考生提前30分钟到场)
地点:湖南大学研究生院隆平分院大楼(湖南省农科院科技交流活动中心一楼110、112、114、108室)
专业综合面试突出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潜质及思想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察。面试前随机抽签确定考生所在的复试小组和复试顺序。
2018年参加分院暑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第一志愿报考分院且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和分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其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按优秀等次量化计分。
考生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独立评分。专业综合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4、复试实行巡视员和考生观察员制度,全面监督复试全过程。巡视员由复试监督小组组长担任,考生观察员由分院在自愿申请的复试考生中选取,人数为4人,每考场(分专业综合面试一组、二组和外国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一组、二组4个考场)1 人。
六、录取办法与信息公开
1、录取办法:
我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结合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
(1)分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分(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
考生总分相同的,按复试成绩高低,复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复试成绩的专业综合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
(2)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分院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
(4)所有考生被录取后在所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2、信息公开:
分院拟录取名单由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分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接受考生的投诉,分院电话:0731-84691831,学校电话:0731-88822856。
七、体检
考生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湖南大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详见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相关通知。
八、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分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3、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隆平分院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