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生招生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按照教育部和校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及要求学院成立了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对本次复试进行组织管理(具体名单附后)。
二、复试分数线及分专业招生人数
(一)学院复试分数线
2019年按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总分及单科线执行,学院不再另外设线。凡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总分及单科线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的复试。
(二)学院各专业指标及招生人数
专业 |
学校下达指标 |
已接受推免生 |
各学科(专业)上线人数 |
录取考生人数 |
录取率 |
理论经济学 |
20 |
5 |
17 |
15 |
88% |
应用经济学 |
87 |
67 |
26 |
20 |
76.9% |
税务 |
35(全日制)+30(非全日制) |
8 |
48(全日制)+5(非全日制) |
27(全日制)+30(非全日制) |
56% |
国际商务 |
58(全日制)+30(非全日制) |
16 |
153(全日制) |
42(全日制)+30(非全日制) |
27.5% |
合计 |
200(全日制)+60(非全日制) |
96 |
244(全日制)+5(非全日制) |
104(全日制)+60(非全日制) |
- |
注: 1、本表中录取考生人数不含推免生;2、本表中的录取率指报考全日制方向考生在全日制方向的录取几率。非全日制方向考生经过复试符合学校及本办法之规定直接进入录取程序。
三、资格审查及报考专业硕士考生的面试顺序确定
(一)复试考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查,研究生院进行复查。学院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3月22日上午8:00—下午17:30,审查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行政楼601大会议室。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二)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网上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人)。
(三)考生携带准考证和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应届生: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温馨提示:准考证遗失的,从3月1日9时开始至4月30日17时止,研招网会再次开通下载《准考证》功能,考生可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六)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于3月14日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享受初试总分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具体政策和名单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一门单科降5分。
(七)专业硕士面试组面试顺序的确定
鉴于本次我院国际商务和税务二个专业硕士上线人数较多,面试需安排二个及以上组,为合理安排考生的顺序,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到的顺序在考生参加审查合格后随即进行面试顺序的随机抽签(考生面试组根据预先抽取的顺序面试前再次随机抽取),顺序靠后的考生可在面试当天下午来参加面试。
四、复试
(一)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学院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复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综合复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等。
2、复试专业课笔试
复试专业课分值:100分(闭卷),时间:3月23日下午14:30—16:30,地点:南校区复临舍203、204、207、208、209(考场具体安排,资格审查时学院另行公布)。
3、英语听力(不需自备听力设备): 20分,时间:3月23日晚19:00—20:00(19:30正式开始),地点财院校区第二教学楼一、二楼,具体考场安排资格审查时学院另行公布。
4、专业综合复试
时间:3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专业综合复试地点:财院校区第二教学楼一、二、三楼。专业综合面试分二批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批:学术型上线考生、国际商务专业面试顺序前80名及税务专业面试顺序前30名考生。该部分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8:00前到财院校区第二教学楼101教室集中,学院就面试安排、调剂办法(承诺书当天发放)及相关注意事项统一进行说明,并发放面试情况表(每位考生必填)给考生。
第二批:国际商务面试顺序后73名及税务专业面试顺序后23名考生,该部分考生务必于当天下午13:30前到财院校区第二教学楼101教室集中,学院就面试安排、调剂办法(承诺书当天发放)及相关注意事项统一进行说明,并发放面试情况表(每位考生必填)给考生。
(三)复试相关环节规定及说明
1、专业综合面试工作(共120分,含英语口语测试10分)。面试将分成若干个组,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五位老师(其中至少三位为硕士生导师,一位能全英文授课的老师主要负责英语口语的考查)和一名秘书。面试前统一评分标准,英语口语测试1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90分(其中大学成绩情况占40分,要求考生带齐大学成绩单等能证明成绩的材料),综合素质能力20分。面试设题库,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作答。每位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分组学术型硕士考生按一级学科各安排一个组,由学院统一安排;专业硕士考生具体的面试组分专业按考生之前抽取的面试顺序分批(国际商务每5名考生一批,税务专业每2名考生一批)随机抽取确定,上一位考生面试完再抽取下一位考生,据此循环。面试抽签地点:财院校区二教104教室。面试设考生休息室,地点:财院校区二教101教室。
2、专业综合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由秘书对面试过程进行记录。专业综合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面试评分表、影像及录音交研究生院备查。
3、对于报考非全日制方向的往届考生,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的40分以考生面试时提交给面试组的材料来做评价,抽题问答等方式用于对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业务能力、工作经历的考察。
4、所有考生参加复试前,复试小组会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核实考生的身份。
(四)各专业指标的分配:学院严格按学校下达的指标进行录取,在同一一级学科下原则上按同一比例进行二级学科招生指标的分配,如二级学科录取比例相同则视考生的初试总分加面试(含听力)成绩加总由高到低确定。
(五)录取办法:
按考生的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总分740分)直接加总,然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根据各专业方向事先确定的录取指标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则按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全日制方向考生复试时笔试(满分100分)不及格(<6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40分,含英语听力)成绩小于84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小于144分不予录取。非全日制考生满足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即可。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调剂
(一) 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税务及国际商务非全日制专业硕士。
(二)总体原则及调剂顺序:
①全日制方向各学科(专业)不接收校内外考生的调剂。
②考生自愿:复试当天有意愿的考生需签订是否同意调剂承诺书。
③非全日制接收调剂先后顺序:国际商务和税务二个专业先满足院内二个专业原报考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足再依次满足院内原报考专业硕士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校内学术型(限应用经济学)、专业型(限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三)院内调剂及录取办法
国际商务和税务二个专业先满足院内二个专业原报考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足再满足院内原报考专业硕士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再有指标空余则依次接收院内上线未被录取的学术型考生。院内不同专业(学科)内按相同比例;同一专业内接收先后顺序按初试加复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四)校内调剂: 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完成后,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二个专业招生有指标空出,则可接收校内报考相关专业(如金统院应用经济学和金融硕士等)的上线考生。具体要求和时间根据研究生院通知和工作安排的确定。
校内考生如有调剂意愿,可以“真实姓名+报考专业加入QQ群:群号:883045813, 也可拨打电话: 13873198763(手机),联系人:刘老师。
(五)所有参加跨专业调剂复试的考生(含院内),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在校期间不参与资助评定,学校不安排住宿。
所有硕士生都要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
七、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1.0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八、公示和监督
学院复试细则将在校研究生院和本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学院拟录取建议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报校研究生院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731—88684622。自愿担任考生观察员的考生可于专业综合面试当天向院复试监督小组报名申请,学院将在报名的考生中进行选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校监察处反映。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0731-88822863(传真);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地点:南校区校医院。具体要求请考生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通知。
(二)调档函发放
1、考生在参加院内资格审查的当天(3月22日)发放,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正式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个人全部档案调入我院。
2、凡已确认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被我院录取的考生,请于4月份来院自行领取。不方便来校的考生请与我院负责研究生档案的曾老师联系调档的相关事情。联系电话:0731—88684602。
特别提示:为做本次复试工作,学院设立QQ群(群名:2019级湖大经贸硕研群,群号:597862018,请所有上线考生以“真实姓名+专业”命名申请加入,学院将在群内解答同学们的咨询。
以上办法解释权归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