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调整原则和测算方法》对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限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限额调整
我校2014年工程硕士的招生限额调整到286人,其他学位类别不做调整。
二、复试人选
根据招生限额的调整,我校2014年在职硕士的复试分数线进行调整:
报考工程硕士要求:在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95分;在2011年7月31日后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205分。
三、复试安排
复试要求和录取说明等事项请点击查看:《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请考生及时联系学院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复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1月10-16日,由各学院安排。
缴纳复试费请查看:《2014年在职硕士复试费网上缴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