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科研水平和教育能力,湖南大学将于2023年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及有关政策
(一)2023年我校拟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教师博士计划”)研究生4人。
(二)“思政教师博士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
(三)招生录取按照“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四)考生采取在职攻读的学习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的脱产学习时间。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报名及考试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按《湖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2023年博士生招生网报公告》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9日
2.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报考专业填报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选择“思政教师博士”,“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并填写定向委培单位,“学习方式”选择“全日制”。
3.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除《2023年博士生招生网报公告》要求提交的材料第1-8条外,考生还需上传《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纸质材料寄送请联系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选拔方式
均采取“申请—考核”制,分为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环节,只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二)录取前考生应承诺报考身份的真实性,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三)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录取学校三方培养协议。
(四)此计划为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生源,也不得调出本专项计划录取。
五、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吴老师,0731-88822297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731-8882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