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博士研究生考生未按时间要求将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我校将取消下列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学院
姓名
专业
土木工程学院
胡其高
土木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宁晨
环境科学与工程
建筑学院
蔡和林
建筑学
化学化工学院
刘会铭
化学
徐芬
工商管理学院
张祺
工商管理
法学院
何旭光
法学
对于已经调入档案和工资关系的考生,经查实档案和工资关系有弄虚作假的,也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上一条:拟取消录取资格的2014年博士生考生名单(二)
下一条:2014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办法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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