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研究生证补办工作将于2021年11月30日开始:
1、请遗失研究生证的同学在国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启事,将报纸原件和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上交各学院登记补办;
2、损坏研究生证的同学请携带研究生证和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至学院登记补办,如被损坏研究生证已丢失,按遗失研究生证情况处理。
研究生秘书审核后填写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将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纸和照片于2021年12月13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补证事宜。培养办不受理研究生个人申请补办研究生证。
注:少量多出的火车票优惠卡已按比例分发到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不再补办火车票优惠卡。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