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学位证书所需条件
获得我校颁发学位证书的研究生,因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申请学位证明书所需材料
1.填写《湖南大学研究生补办学位证明书申请》(详见附件1),并签字盖章;
2.二寸正面蓝底免冠证件照片二张;
3. 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和学位证发放名册复印件或决议书复印件(原件在湖南大学档案室,图书馆九楼),加盖湖南大学档案馆公章。
(注:请复印有申请人姓名页)
三、申请学位证明书办理方式
1.本人办理。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需材料来校办理。
2.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材料外,被委托办理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学位证明书委托书》(详见附件2)来校办理。
四、受理地点和办理时限
地点: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楼D栋410办公室,电话88823112
办理时限:证明书在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五、申请学位证明书注意事项
学校出具学位证明书后,原学位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