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促进研究生按期完成学业,现组织开展研究生毕业资格预审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预审内容
(一)培养计划和课程学分
1.学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公共课和基础课,是否与所学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一致;
2.已修读的公共课和基础课,是否与个人培养计划一致;
3.已修读的方向课学分,是否达到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二)其他
1.是否在研究生系统完成学术道德诚信考试、导师评价等,是否录入开题信息、中期检查信息等;
2.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博士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是否提交总结材料。
二、相关程序
(一)培养计划和课程学分
1.未修满课程学分的研究生,根据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选课、研究生课程补考等通知要求,补选、补考相关课程;
2.因休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导致的学分不符,请学院核实情况并指导学生处理。
(二)其他
1.已经完成的必修环节尚未录入信息的,请学院集中录入。尚未完成的必修环节,请学院统一组织开展;
2.未完成学术道德诚信考试、导师评价的,请研究生在系统自行完成;
3.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博士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交总结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为保证研究生按时顺利毕业,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于10月10日前组织并指导研究生做好毕业资格预审工作,避免因培养环节未完成导致无法毕业。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