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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为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办法》(湖大研字〔2011〕8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级硕士研究生;2021级博士研究生;往年未完成中期检查的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后半年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后半年允许答辩。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后至少一年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后至少一年允许答辩。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培养情况,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期检查。

三、考核组织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中期检查一般采用报告会形式,包括研究生自述环节、考核小组提问与学生答辩环节。

2.考核小组全面考察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工作态度以及论文完成的可能性,给出评价意见并作出考核结论。对于未通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学院在三个月内重新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相应学位,再次未通过者终止研究生培养或博士生转为硕士生培养。

3.各学院要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切实担负起研究生培养主体责任。导师要全面考评研究生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学位论文进展等方面,并积极做好初次考核未通过研究生的学业帮扶和人文关怀。

4.考核工作可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考核表,研究生导师线上审核研究生学业进展情况,学院及时将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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