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湖大研字〔2021〕28号)等文件,现开展2024年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类别
选聘类别包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博士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
二、选聘条件
1.各学院应本着“师德为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遴选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产业专家。推荐专家应了解和掌握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履行指导职责,愿意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出努力和贡献。
2.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担任重要的技术或管理职务。
(2)博士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熟悉所指导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具备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持或参与过行业领域相关的课题研发。
4.与我校相关学院有实质性的教学或科研合作经历,或有意愿与我校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的产学研合作。优先从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中有实质合作的行业专家中选聘。
5.遴选工作应充分发挥校内导师的作用,确保行业产业导师与校内导师能够保持工作交流和协调配合,落实产教融合培养要求,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选聘程序
1.校内导师推荐及个人申请。校内专业学位导师根据合作基础和培养需要,向所在学院推荐行业产业导师人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湖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并附上学位学历、职称职务、科研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评审并公示。根据学院制定的行业产业导师管理实施细则,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严格把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展资格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和颁发聘书。公示无异议后,学院5月31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学院网站公示截图、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纪要(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研究生院统一制作聘书,由各学院进行颁发。
四、行业产业导师续聘
行业产业导师聘期一般为五年。聘期结束后,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进行续聘。各学院根据行业产业导师管理实施细则,对行业产业导师聘期内培养成效进行考核,并作出是否继续聘用的决定,并于5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以学院签章报告形式报送)。
联系方式
行业产业导师申请材料请提交给相关学院。关于行业产业导师的专业代码、申请时限、申请流程及相关填报细节,请联系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各学院联系方式可参考:http://gra.hnu.edu.cn/info/1075/8219.htm
附件:
1.湖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申请表
2.湖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汇总表(学院)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