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及《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推进研究生课程建设,提升课程教学质量,湖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申报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优秀教材、优秀教学案例的通知》(湘教通〔2023〕334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含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优秀教材、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
二、评选数量及申报限额
2023年湖南省教育厅计划评选50 门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30 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 本省级研究生优秀教材、100 个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
我校可推荐申报7门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5门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本研究生优秀教材、15个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
三、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含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原则上应为各学院重点建设的研究生课程。
2.课程目标定位准确,有详细的建设规划。有规范的课程教学设计,教学内容和教材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和教学改革成果,体现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
3.申报课程必须是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学位必修课或选修课,实施学分管理,并已连续开设三年以上,修读的研究生达到一定的规模,且学生对本门课程满意度较高。
4.课程主讲教师应由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有优良师德和教风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博士讲师可以作为项目主持人推荐申报。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5.开展双语教学的课程或用人单位、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课程应优先遴选。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课程申报。
6.课程建设具备良好的教学改革基础,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文件齐全,能较好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7.课程注重教学创新,教学内容具有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可以形成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8.申报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2)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科学设计课程目标、教学方案和教学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3)课程授课教师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9.在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近年来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材项目立项的优质核心课程和优质课程思政课程。
(二)研究生优秀教材
1.申报人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的言行。
2.申报人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
3.申报的教材主要是目前正在使用并为研究生培养方案所确定的通用性强,以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为基础开设的学位课程且出版发行(含已出版以及获得出版号即将出版)、使用效果良好、社会评价较高的教材,鼓励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教材申报。
4.申报教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要求和研究生教学与学习方式的不同特点,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
5.教材应依据不同学科、类型研究生培养的需要,遵循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注意吸收国外同类教学用书的优秀成果,跟踪世界最新科学研究方向,反映新知识、新成就,采用有益和有效的新经验、新方法、新体系,在国内同类教学用书中居领先水平。
6.申报教材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理论严谨、结构合理、体例统一、文字精炼,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修读的研究生达到一定的规模,在研究生教学实践中教学效果显著或被国内多所高校使用且反映良好。
7.申报教材严把政治关、学术关,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政治上有错误有偏差,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有重大争议的不得申报。
8.在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近年来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材项目立项的研究生高水平教材。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
1.案例主题明确、亮点突出、导向正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案例具有典型性,素材新颖,主要面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课堂(含实践类课程)教学实践。
2.申报的案例应当是原创案例,案例知识产权清晰,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
3.案例素材应来源于教学管理、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具有典型性、引领性、示范性。
4.案例撰写内容与格式须符合相关教指委的要求,如相关教指委没有具体要求,可参照附件参考格式执行。
5.申报的案例应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能有效提升专业学位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
四、评选程序
1.11月22日前,申报人员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湖南省研究生优秀教材申报书》(附件2)《湖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申报书》(附件3),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至所在学院。
2.11月24日前,学院汇总申报材料,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在《湖南省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申报书》申报书中填写“学院审查意见”,在《湖南省研究生优秀教材申报书》填写“申报教材审核情况”,并填写项目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楼D406),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eiyangban@hnu.edu.cn。
3.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湖南省教育厅。
4.湖南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评项目名单。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省级已立项的教学平台项目(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优秀教材、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精品示范课程(含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还需提交教学设计、教案、电子课件等支撑材料;申报优秀教材的,还需提交已出版教材原件等支撑材料。
3.获评的精品示范课程(含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秀教材、优秀教学案例将作为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列入教师考评、教学科研成果统计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范围。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教材与教学案例建设,对于获评项目,各学院要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保障项目建设质量,要挖掘优秀典型、做好示范引领,不断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成效。
联系人:罗发波、颜璠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D栋406)
办公电话:0731-88822824
附件:
1.湖南省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含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湖南省研究生优秀教材申报书
3.湖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申报书
4.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