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及我校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期间研究生课程教学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2021年4月3日 -5日(第五周周六至第六周周一)为清明节放假调休,放假期间研究生课程暂停(非全日制专业课请以各学院具体通知为准)。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教学进度,向所在学院申请办理调(补)课手续。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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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申报教育部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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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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