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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省级项目评审专家的校内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2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省级项目评审管理,提高评审质量,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拟组建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省级项目评审专家库。根据《关于推荐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省级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附件1)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限额

我校推荐限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各学院推荐限额详见附件2。

二、入库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一般应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学科带头人。

2.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愿意主动承担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省级项目评审工作。身体状况良好,能够按质按量完成评审工作任务(包括通讯评审或现场评审),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院士年龄可以放宽至70周岁。鼓励积极推荐中青年专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教育政策法规。

4.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学风端正。

5.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6.推荐行政管理人员的至少应具有3年以上学位管理或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经验。行政人员包括:校(院)党委书记、校(院)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院)长、二级学院(系)正副院长(系主任)、研究生院(部、处)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等。

7.优先推荐近三年承担过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省级重大或重点项目负责人。

三、入库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科发展特色,根据推荐限额,推荐学术水平高、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入选至评审专家库。学院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省级项目评审专家入库推荐表》以及《推荐入库专家汇总表》(附件3),并于6月24日中午下班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培养办。

2.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推荐的专家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到省学位办。

3.省学位办审核。省学位办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后纳入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省级项目评审专家库。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把握专家库入库人选条件,同时,要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养、廉洁自律等方面严格把关。

2.专家推荐工作涉及专家个人信息,各学院应严肃对待,推荐前需征求专家本人意见,并做好保密工作。

3.专家库定期更新,各学院可根据所涉及到的学科进行专家推荐工作,动态调整或更新入库专家。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罗鹏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楼D栋406)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邮箱:pengluo@hn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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