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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等文件精神,宣传表彰我省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团队,示范引领和大力推动我省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湖南省研究生学会决定组织开展湖南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对象为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职在岗的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且至少有5年及以上的指导经历;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对象为由校内或校内外教师组成的共同指导研究生、具有明确分工的实质性团队,团队成员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团队成员人数一般5-10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教育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为人师表和立德树人,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自身修养,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给予研究生足够的指导时间,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工作作风踏实,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生活作风良好。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要求近3年至少主持过1次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要求专业实践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在成果转化或成果推广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在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案例库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

4.育人成果显著。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突出,原则上每年至少承担一门研究生课程教学;近5年来育人成绩显著,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学术成果或实践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学位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获得国家奖学金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得其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表彰奖励等;所指导的研究生考取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或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等。

研究生导师近3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申报:

1.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2.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的;

3.存在其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形的。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条件

1.导师团队组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具有实质性的合作关系,至少培养过一届毕业生。团队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及组织能力,成员结构合理,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2.3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发表系列高水平科研论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团队指导的研究生中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或国家奖学金等。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可供借鉴的人才培养经验。近5年来育人成绩显著,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学术成果或实践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学位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获得国家奖学金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得其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表彰奖励等;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突出贡献,有杰出校友等。

研究生导师团队成员近3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报:

1.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2.存在其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形的。

三、评选数量

全省评选优秀研究生导师60个,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30个。我校可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10人,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6个。

四、评选程序

学会成立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会常务理事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代表共同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的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学会秘书处。省学位办领导全程参与并指导和监督评选工作。

(一)个人申报和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可自行申报或由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推荐,填报《湖南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湖南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参评材料要如实反映导师和导师团队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案例,体现真实性、感染性、可读性,另附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彩色数码电子照片1张(500万像素以上jpg格式)。

参评优秀研究生导师的不得同时作为优秀导师团队的负责人参评,但可以作为导师团队成员参评。参评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并作为团队负责人的不得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导师。

各学院应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推荐

各学院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候选人及优秀研究生导师候选团队数不超过2个。各单位在报送汇总表时按院内排名先后次序汇总名单。学校组织评审后按照限额数推荐至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网络宣传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候选导师和导师团队风采推介,在微信公众号、省教育政务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等公众平台向全社会展示湖南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候选人风采(不开展网络投票)。

(四)专家评审

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候选名单进行评审,确定“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提名名单。

(五)领导小组审定

专家评审确定的提名名单在湖南教育政务网、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经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生效。

(六)发布获奖名单

发文公布湖南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结果。

五、表彰奖励办法

授予优秀导师获得者“湖南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授予优秀导师团队获得者“湖南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在获评的2年内,学会建议有关单位在分配研究生招生指标时向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适当倾斜。

通过省内外各种媒体宣传获奖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先进事迹,并适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经验交流会、宣讲会等,大力宣传优秀导师和团队事迹,激发研究生导师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营造向先进看齐、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优秀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推选工作作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落实。

(二)严格程序,注重质量

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申报者要据实填报有关内容,一旦发现材料造假或导师团队系临时拼凑,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评上的撤销荣誉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围绕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出来,确保推选质量。同时,推选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还要兼顾学科之间和老中青不同年龄阶段之间的平衡。

请各学院于201913日前,将所需材料的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李丽红,研究生楼D403

联系电话:0731-88821813

附件:1.湖南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2.湖南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3.湖南省优秀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4.湖南省优秀导师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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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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