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研究生证的通知
本学期研究生证补办工作将于2016年12月19--28日办理,请遗失或损毁研究生证的同学及时刊登遗失(损毁)作废启事,拿报纸原件到各学院登记报名(只填写汇总表,学生不单独填表),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后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12月28日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补证事宜,培养办公室不受理研究生个人申请补办研究生证。
办理程序:拿报纸和汇总表到培养办审核—》领取空白研究生证—》给学生填好后交回培养办(28日前)。
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以后不再补办火车票优惠卡(少量多出的火车票优惠卡已按比例分发到学院)。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
附后:研究生证申请补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