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规模宏大的卓越工程师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战略部署,将大国工程实践引入卓越工程师培养课堂,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在前期工程案例建设经验基础上,面向有关单位开展2026年度工程案例立项征集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案例立项征集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6〕17号)(见附件1),学校启动2026年度工程案例立项征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紧贴卓越工程师产教融合改革要求,服务卓越工程师培养要素高质量重构,突出“前沿性、交叉性、典型性、启发性”。征集重点面向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高校、承担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任务的相关企业等,采用立项申请、首席专家负责及校企联合建设的方式。各学院应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工程关键领域核心课程建设内容,联合重点合作企业或科研院所共同申报,鼓励以重大工程项目为依托,开发重大工程系列案例(案例组)。
二、征集内容
(一)征集选题
本次征集重点围绕服务国家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急需,聚焦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重大发明创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工程实践,围绕企业生产实践、技术系统优化、国际竞争前沿等场景开发配套教学案例。案例选题须呈现复杂工程场景,深度融合多学科理论与工程实践,能够着力培养学生基于大工程观的复杂工程问题解决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
(二)征集类型
本次征集的案例类型分为以下两类:
1.重大工程系列案例。围绕同一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体系化设计、系列化开发,每个系列案例应呈现不少于3个相互关联的案例单元,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工程教学案例组”。
2.单项工程案例。围绕完整工程项目或核心难题,系统梳理实践过程与解决方案,适配某一专项技术、工程重要节点等的专题教学。
三、申报要求
(一)首席专家及团队要求
校企联合共同进行项目申报和案例开发,高校或企业均可作为牵头方,推选首席专家并组建开发团队。高校首席专家应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丰富工程硕博士培养经验和案例开发与教学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担任;企业首席专家应由深耕行业一线,拥有扎实的工程技术能力、丰富的企业项目管理实践经历,且具备相关领域重大技术课题攻关、工程项目落地实施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担任。开发团队应由校企双方人员共同组建,协同开展案例开发、实训落地与课堂教学等相关工作。
(二)申报数量
我校原则上推荐的申报项目不超过4个,每家企业不超过1个。每个项目提交1个(组)案例成果,每位首席专家牵头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
每个学院推荐的申报项目一般不超过2个,请各学院统筹安排、严把质量、择优推荐。
(三)案例编写要求
1.案例正文。应对复杂工程问题场景进行情境化呈现,体现不同技术路径与解决方案的比较、筛选及优化过程,能够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突出教学适用性、技术理论前沿性、思考启发性。正文篇幅以8000—10000字为宜。
2.教学指导手册。应明确适用课程和教学目标,设计启发性问题,给出案例分析的逻辑路径,介绍案例的教学使用方法。针对重大工程系列案例,鼓励按照“一案一课”思路,系统设计教学目标,明确能力培养要点,设置学习任务,通过案例支撑课程教学体系。
3.配套资源。在教学使用过程中,鼓励辅助使用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配套与案例相匹配的工程资料和相关实景,丰富案例资源,形成案例教学资源包,提高案例教学效用。
4.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具体要求应符合《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工程案例编写指南》(见附件1)。
5.首席专家须严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确保项目在意识形态等关键问题上保持正确方向,并对申报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和完整性负责。成果需为原创,且无知识产权争议。案例正文须通过正规查重系统与已公开发表文献比对查重,文字重复率应低于20%。
四、申报流程
1.2026年8月28日前,各学院确定推荐的项目及首席专家,填写案例正文、教学指导手册、《工程案例立项征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和《工程案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及配套资源等,排序报送申报材料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2026年9月4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3.2026年9月15日前,首席专家线上填报。
4.2026年9月22日前,学校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最终推荐名单并上报。
5.2026年10月,学位中心组织立项评议。
6.2026年11月至2027年6月,各学院组织专家团队进行案例开发工作,立项团队按规范完成案例及教学指导手册编写。
7.2027年6月启动结项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位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和成果的评议验收,通过验收的成果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
五、案例推广与激励
1.学位中心综合考虑入库案例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资助,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和教学使用,包括:集中展示工程案例成果;选树典型案例汇编成集;邀请首席专家在相关会议作专题报告;遴选教学效果显著的工程案例,打造卓越工程师案例教学精品课程,并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广等。
2.将对各培养单位在推动基于工程案例的工程硕博士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典型工作成果进行推广。
3.鼓励各培养单位将工程案例编写与讲授纳入教师评价考核体系,在相关指标中与论文发表等效,引导教师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学生培养。
六、联系方式
学位中心联系方式:
黄青 010-82378235
王曼 010-82378726
电子信箱:case_zj@cdgdc.edu.cn
学校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颜老师 0731-88822824
电子邮箱:peiyangban@hnu.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案例立项征集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6〕17号)
2.工程案例立项征集项目申报表
3.工程案例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