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队伍建设,并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湖大研字〔2025〕55号)和《湖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细则》(湖大研字〔2025〕18号)等文件,现开展2026年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类别
选聘类别包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博士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
二、选聘条件
1.行业产业导师任职的基本要求:
(1)应与我校合作学院有实质性的教学或科研合作经历,热心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修养,自愿履行导师职责;
(2)有明确和相对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领域,熟悉本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学术、技术前沿状况,在本领域有较好的学术成果或工作成就,教学或实践经验丰富,有指导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的能力。
2.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具有以下经历或能力的专家:拥有创业经历、企业高管经历或长期服务初创企业、孵化器的经验;在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或高新技术企业创办等方面有突出业绩;能够结合产业实际指导研究生开展产品开发、商业模式设计、创业竞赛或创业实践等。
三、选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湖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并附上学位学历、职称职务、科研业绩、创业或企业经营管理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等,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本学院行业产业导师的选聘标准和审核要求。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把关,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照选聘标准和审核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表决;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导师进行审核,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 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应于6月5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学院公示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纪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等材料的签字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统一颁发聘书。
四、工作职责
1.行业产业导师应与校内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协助校内导师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定期审核研究生提交的专业实践阶段性汇报材料,并在研究生专业实践结束后,对其提交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进行审核并作出评价。
2.行业产业导师应积极参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与校内导师共同负责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论文(成果)选题、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成果)答辩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3.鼓励行业产业导师提供带薪实践岗位、实践课题、合作项目和就业机会。
五、行业产业导师续聘
行业产业导师聘期一般为五年。聘期结束后,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进行续聘。各学院结合工作职责要求,对行业产业导师聘期内的指导成效进行考核,包括参与培养全过程、指导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孵化、竞赛获奖等情况,并作出是否继续聘用的决定,填入汇总表并注明,于6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联系方式
行业产业导师申请材料请提交给相关学院。关于行业产业导师的专业代码、申请时限、申请流程及相关填报细节,请联系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各学院联系方式可参考:http://gra.hnu.edu.cn/info/1075/8219.htm。
附件:
1.湖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申请表
2.湖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