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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及往年立项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湖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申报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3〕68 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省创新项目”)申报及往年立项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往年已经申请省创新项目立项的博士生不得再次申请。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支持(理工科原则上不低于5000元、人文社科原则上不低于2000元)。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鼓励学院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3.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4.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主持人须在申请毕业答辩前,按照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完成项目并结题。

二、申报类别、数量

省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优先支持研究生与企业联合申报的科研创新项目,鼓励学院依托合作的先进制造企业,尤其是与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相关的行业企业,积极支持研究生参与企业科研攻关并提出具体研究项目。各学院可推荐申报数量分配及企业联合申报项目数量要求见《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每个学院可多报一项作为候补项目。

三、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导师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核推荐、湖南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研究领域填写《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连同附件材料胶皮封装,由指导教师就项目研究目标、内容、创新性、研究条件、研究方案的可行性、预计创新成果等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二)学院评审(4月21日前)

学院审查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学院推荐项目,填写《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hnu.edu.cn。

(三)学校审核(4月28日前)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我校推荐立项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四)推荐报送及审核确认

学校向湖南省教育厅报送推荐材料,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确定立项项目并发文公布。

四、结题管理及验收

(一)结题对象

2022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的项目。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立项未结题项目须在本次完成结题,逾期未结题项目省教育厅将发文予以清理。2021年立项的项目原则上应全部结题。2022年立项的项目,项目研究年限为1年或项目主持人预计2024年6月以前毕业的项目,需在本次申报结题。2021年、2022年立项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须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延期一般半年。

(二)结题验收

1.结题组织。重点项目的结题验收由省教育厅组织,由学院审查结题材料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并报送省教育厅进行结题验收。一般项目的结题由研究生院组织,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报送研究生院进行结题验收。

2.结题要求。结题项目应取得预期成果,取得的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应标注“Postgraduate Scientific Research Innovation Project of Hunan Province”,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项目主持人需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二,第一单位为湖南大学。项目主持人必须在申请毕业答辩前,按照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完成项目并结题。

3.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研究成果、专家评阅意见书等。项目主持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5),连同最终成果打印稿、专利证书、转让合同、鉴定证书、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一并装订成册,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导师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学院评审。

4.学院审核。学院组织两名相关领域专家(不含指导老师)对项目结题报告材料进行评阅,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专家评阅意见书》(附件6)。学院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由主管研究生教育院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对审核合格的项目按照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排序,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7),于4月21日前将结题材料(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hnu.edu.cn。

5.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审核材料,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一般项目,研究生院将给予验收通过;重点项目研究生院审核后报省教育厅进行结题验收。

五、其他事项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省创新项目的申报,加强平台和经费支持保障,跟进项目管理,推动各项目按进度开展。对于未按时结题的项目,要做好监督提醒,各学院项目结题情况将影响学院下一年项目申报计划的分配。

附件:

1.2023年各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3.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4.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5.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6.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专家评阅意见书

7.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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